簽約前在網路登記所調閱不動產登記簿,確認所有人與簽約對象一致,且沒有查封或假扣押。向房東索取確定日期賦予現況和國稅·地方稅完稅證明。房東在簽約時有義務出示(《住宅租賃保護法》第3條之7)。透過建築物台帳確認用途為住宅,且不是違章建築。
入住當天入住的同時辦理居留地變更申報。外國人登錄和居留地變更申報與遷入申報具有同等效力(《出入境管理法》第88條之2第2項)。完成入住與申報後,次日0時起產生對抗力(《住宅租賃保護法》第3條第1項)。在合約上加蓋確定日期,拍賣時才能按順位優先分配(同法第3條之2第2項)。